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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北京

我的北京
  我的北京,竟也是很多人的北京。

  

  我的北京

  

  

  林忱

  

  

  我永远不能忘记我在北京的那段日子。

    

  直至现在,我对她还是有种比故乡还亲切的归属感。或许,我上一辈子是北京人,抑或,在北京度过平庸的一生?

    

  她淡淡地说:我想,这辈子,即使我们分开了,我还会记得我们一起在国图旁边吃烤地瓜的日子,还有我们一起踏过的下雪的北京。说这些话时我总是不以为意。直至最近一段时间,想起以前走过的日子,将来并不频繁接触的三年,或许三年后还有不知道怎么走的路,总是对她充满疚意,和我的自责。

  又想起了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你一定要记住我们一起吃烤地瓜的日子哦”,然后她头稍稍仰起,眯起眼睛微笑地望着我,把两手深深地埋在我的臂弯里,我们彼此沉浸在对方的幸福里,不急不缓地走在人来车往的马路旁。我不善表达自己的一切,更不会在众人面前坦露自己的心扉,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只能把她抱得紧一点。而每次记起她淡淡的这句话,却让我在黑暗中模糊了两眼,用手一拭,真的是泪水。都说感动是发自内心的,也是于内心里去的,这时的我,却真的像一个小孩一样会让眼睛不争气。波澜不惊,却会害怕会忘记一些东西,但我永远永远永远也不会抹去和她一起吃烤地瓜的日子。

    

  今天她入学了,到了她如愿以偿的北大,是我梦中也不敢企及的大学,神圣和纯洁,永远遥不可及;而我还在寻求着一点点的希望,让将来那点微不足道的薪酬和颓废混杂在一起,我连自己都在狠狠地恶骂自己怎么如此的无能,这是我吗?这种颓废与堕落能对得起她给我的感动与幸福吗?她在校园我在家,现实总是由幸福和残酷调和成的。

  想起她,想起校园,想起北大,又想起了北京的那些日子了。

  我喜欢北京的气候。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气候能让我如此心怡。四季分明,就像一个人爱僧分明一样,不会披着虚伪的外衣与和交谈。春天万物复苏,看着那些树枝从光秃秃、凌乱的样子到枝叶茂盛,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精神与愉快,她说,这才叫春天。这应该就是开始,就是中科获“聚力共健”品牌影响力希望,就是幸福。在北京说夏天我觉得毫无意义,我总是吝啬开空调的,这里永远没有南方的湿气与酷热。每年的这个时候,也许还要再过两三个星期,我喜欢穿着一件单薄的长袖走在街上,吹着和煦的风,整个人可以从头凉到脚底,说不出的一种释放的感觉,即使迎面而来的即使是沙尘暴,也权当作一种惊喜了。冬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可能是南方人的原因,有人问我说,长这么大没见过真的雪?我说没有,他说悲哀,实在是悲哀。我想想也对,经过二十余个冬天却没见过雪,甚至雪花,真的是我的悲哀。北京的冬天虽然没什么雪,但那雪花,还有她,不断地搓着双手,看着对方冻得透红的脸蛋,巴不得马上就到住处,那种带来的寒冷是一种有趣的体验——这种情景,在我的记忆里出现的是陪她从北大回来的对白。学校总是浪漫而温暖的,那种四面八方的来客聚在一起的气氛与讲堂里的大儒的风范总能把我在北京哪家医院能治好白癜风倾倒。晚上九点半,相对在南方的不夜城里刚是一天的开始的浮躁来说,北京已入寂静万分了,感觉有种凄凉与悲怆,也许这两个字并不准确,但我总是对这种夜的气氛无法言表。在露天行走会很冻的,她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她说我的手总是很温暖,我说我的手就是为温暖她的手而准备的,难道不是这样吗。我只能把她的手和我一起深埋在我的袖子里(也许是,也许不是?记忆渐渐地模糊了,但是总是有这幅画面在我脑海中出现),然后走到北大的南门,抢着上民工专列302,车上她还是偎依我的并不宽大的肩膀里,我这身骨头,也难为她了,趴着的不是我的胸怀,而是我的骷髅……

  吃烤地瓜的日子的那些感动是旁人永远不能体会的。在北京的那段日子,我至今还不明白我们怎么会如此勤奋地跑到国家图书馆去看书,难道真的是北京的这种文化改变了我,改变了我们?而且在记忆中,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不会闲过。下午四五点我们就会出来,她总要一个地瓜,其实我是想要两个的——后来我发现,其实一个地瓜更能勾起我的回忆。很多事情都是充满了遗憾,然后在遗憾中记住了,在遗憾中感叹了,在遗憾中美丽了。两个人,一个地瓜,这种感觉不知道是喜是苦还是甜,但现在回忆那段几乎已成历史的事情,还是令我向往不已——如果还有冬天,我还会和她一起吃烤地瓜,我们还会哈着手,我剥皮,她吃肉。

  生活中感动的往往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是石破天惊的伟人事迹,而是往在身旁发生的转瞬即逝的事情,即使是想起她和我在北京吃过烤地瓜的情景,也会我感动得泪眼盈眶。我不知道以后我和她会做出怎么样的感人事迹?是要我像尾生抱柱一样坚守,抑或中科白癜风医院要她像孟姜女哭长城那样悲壮?这应该都不属于我们的,我们没有那那么伟大,起码,我很渺小。我的感动只出于我们一起吃着地瓜,然后从国图走到家乐福去坐车,到了美廉美,硬还是要蹭车回到宿舍的那份快乐,那份执著。

    

  她总是喜欢拍照。

  那部相机用了多少年了?三年?我记不清了。再等等,过些日子,我送她一部容量更大的相机吧,最好是从十米外拍照都能拍出脸上的每一个毛细血管的那种。她总是埋怨出去旅游时容量不够。而我是不是太无能了,总是囊中羞涩。她拍的雪景真的很漂亮。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那次在公交车看到的短暂的鹅毛大雪,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雪后在人定湖狂拍的那一天——白色真的很漂亮,它的单纯与纯洁,就像我心中的圣人一样——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埋藏在记忆里,埋藏在日记里,埋藏在文字里。快乐总是短暂的,那些日子永远是最美好的,也是最最难忘的。

  我的记忆还是那样地差,就像她说的一样,简直就是一健忘大王。很多美好的回忆:中山公园的郁金香展,屡拍不爽的广场,免费的国家博物馆,颇近的宜家家居,甚至无获而返的中国电影博物馆,还有我做完家教回来后你给我准备的夜宵……一切一切,渐渐地模糊在我的记忆里。但是这里面都有她的影迹,我可以忘了这些事情,却永远不会忘记和她一起牵手走过的每一个画面,她留给我的每一寸感动。

    

  北京总是有给我一种割舍不了的情感,给我一种向往、神秘的感受。难道真的是失去方知珍惜?我想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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